淺談拍賣理論

由 2020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由美國經濟學者米爾格龍(Paul R. Milgrom)及威爾遜(Robert B. Wilson)奪得,表揚他們改進拍賣理論和研發新的拍賣形式,例如無線電頻譜的拍賣,令全球賣家、買家及納稅人獲益。利用「拍賣理論」,學者可嘗試了解不同規則下的拍賣價格。然而,投標者會根據可用資訊進行策略性競投。他們既考慮自己擁有的資訊,亦需計算其他投標者擁有的資訊。

拍賣理論為賺取消費者盈餘

傳統拍賣理論可分為四種,第一種為是升價拍賣,亦為英式拍賣。即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價高者得,各競投者一起公開競標,往上叫價,出價最高者獲得拍賣品。第二種是降價拍賣,又叫荷式拍賣,即是由賣家開一個較高價格,然後將價格不斷往下調,第一個接受價格的人便成功獲得拍賣品。另外兩種則為保密出價,一級價格密封拍賣是指,每個競投者都對拍賣品單獨報價,相互不知大家的競投價格。最後賣家逐一檢視各競投者的出價,出價最高者則獲勝。而二級價格密封拍賣與一級價格密封拍賣方式相同,不同的是,出價最高的競投者可獲得拍賣品,但他無需支付自己的出價,只需要支付排位第二高的出價便可。

拍賣與普通單一定價不同,單一定價往往適用於該物品數量眾多,能讓不同人士購買。而拍賣品通常數量較少,有時只得一件,故賣家必定希望能以最高價錢賣出。拍賣,往往是希望能賺取最多的消費者盈餘(Consumers Surplus),消費者盈餘是指消費者於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減去實際需要支付的價格。例如於英式拍賣中,或許你是成功競投者,然而,競投的價格未必是你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只是因為其他競爭對手不願再出價。然而,若使用荷式拍賣,當叫價到達你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時,由於你不知道其他人會否競投,因此此時你便很大可能已舉手競投物品。

讓買家增加資訊以減低勝者詛咒

拍賣理論中,便把拍賣品的價值分為私人價值和共同價值兩類,例如一幅畫,競投者是畫家的伴侶,對其私人價值會更高。而共同價值,則指該拍賣品的公眾價值,例如該幅畫能在市場上轉售的價格。由於每個競投者的資訊成本(Information Cost)均不同,因此他們擁有的資訊也不同,對共同價值的了解亦不盡相同。故此,他們會擔心其他競爭者擁有比自己更多的資訊,所以即使成功競投,也會擔心自己是否以較昂貴的公共價值來投得,這也是「勝者詛咒」。

由於資訊愈不明確,競投者會趨向更保守,而最終拍賣價也會較低。因此,雖然上段曾指出荷式拍賣或許會較容易賺取更多消費者盈餘。然而基於「勝者詛咒」,競投者出價會偏向保守,成交價反而更低。相反,由於英式拍賣的過程中,當拍賣價愈來愈高時,由於拍賣價已高於部份競投者的邊際最高價值,他們便會退出競投,而這時,剩下來的競投者便會比競投前擁有更多資訊,因此競投價會更高,成交價反而更高。

而兩位得獎者由於眼見當時美國政府首次拍賣頻譜時難以定價,因沒有過往數據作為參考。因此他們研發出新的拍賣模式─「多回合上升拍賣制」(Simultaneous Multiple Round Auction,SMRA),就是將所有頻譜在同一時間拍賣,並且由低價開始競價,直接不再有任何一份標價時,便停止拍賣。由於不是單一回合,因此每位買家都能在過程中擁有更多資訊,便可成功降低「勝者詛咒」,提高拍賣價。

概念選介:

消費者盈餘(Consumers Surplus)

是指消費者於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高價格,減去實際需要支付的價格。

refers to the highest price that consumers are willing to pay at the margin minus the actual price that needs to be paid

資訊成本(Information Cost)

是指買家或賣家為獲得信息而付出的代價

Refers to the cost paid by buyers or sellers to obtain information.